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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豫1303执恢172号

李光新-周云亮买卖合同纠纷一案结案通知书

法院
南阳市卧龙区人民法院
裁判日期
2016-02-10
公开日期
2017-12-12
所属地区
南阳市
案件类型
执行案件

裁判文书全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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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省南阳市卧���区人民法院执 行 案 件 结 案 通 知 书(2016)豫1303执恢172号周云亮:本院受理执行的你与李光新因买卖合同纠纷一案,本院作出的(2014)宛龙潦民初字第72号民事判决书,已于2016年1月28日执行完毕。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执行案件立案、结案若干问题的意见》第十五条的规定,通知如下:本院(2014)宛龙潦民初字第72号民事判决书执行完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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