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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皖0406执51-4号

王东与李荣远保证合同纠纷一案协助执行通知书

法院
淮南市潘集区人民法院
裁判日期
2016-02-10
公开日期
2016-02-27
所属地区
淮南市
案件类型
执行案件

裁判文书全文

潘集区人民法院协 助 执 行 通 知 书(2016)皖0406执51-4号建行潘集支行:兹因申请执行人王东与李荣远保证合同纠纷一案,须向你行查询被执行人李荣远的存款,特派我院王育鸿、张海伦前往你出处,请予协助执行为盼。

二〇一六年二月十日 更多数据:搜索“”来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