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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穗云法太民初字第716号

何佳健与徐峰、广州丰乔物流有限公司等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2015太民初716一审民事判决书

法院
广州市白云区人民法院
裁判日期
2016-02-02
公开日期
2016-02-02
所属地区
广州市
案件类型
民事案件
审理程序
一审
案由
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
当事人
何佳健,徐峰,广州丰乔物流有限公司,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广州市分公司,李会明,中国平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公司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第一百零六条第一款,第一百一十九条;《中华人民共和国侵权责任法》:第四十八条;《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2011年)》:第七十六条第一款;《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七条第一款,第十八条第一款,第十九条第一款,第二十一条第一款,第二十二条,第二十三条第一款,第二十四条,第二十五条第一款;《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六十四条,第一百四十四条

裁判文书全文

暂未收录该文书全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