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省涡阳县人民法院民 事 裁 定 书(2015)涡民一初字第01951号原告周美某,女,1975年2月16日出生,汉族,住安徽省涡阳县城关街道。被告王某,女,1972年1月1日出生,汉族,住安徽省涡阳县城关街道。
原告周美某诉被告王某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因被告王某下落不明,本案不宜适用简易程序审理,故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五十四条第十一项、第一百六十三条,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简易程序审理民事案件的若干规定》第一条之规定,
裁定如下:本案转为普通程序审理。
代理
审判员 沈明阳
二〇一六年一月二十七日
书 记 员 王 梅 百度搜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