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省蒙阴县人民法院民 事 裁 定 书(2016)鲁1328民初26号原告苏建英,女,1935年4月5日出生,汉族,居民,住蒙阴县××办事处西儒来村。委托代理人郑晓伟,男,居民,住蒙阴县。被告郭金清,男,1960年11月13日出生,汉族,居民,住蒙阴县。本院在审理原告苏建英诉被告郭金清健康权纠纷一案中,原告申请撤诉。
本院认为,原告的撤诉申请符合法律规定,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四十五条之规定,
裁定如下:
一、准许原告苏建英撤回起诉。
二、案件受理费50元,由原告苏建英负担。
审 判 长 张夫如
审 判 员 刘 娜
人民陪审员 赵国菊
二〇一六年一月二十五日
书 记 员 曹 洁 来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