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黑龙江省宝泉岭农垦法院民 事 裁 定 书〔2016〕黑81**民初69号原告王XX,男,汉族。被告王X,男,汉族。
原告王XX因与被告王X买卖合同任纠纷一案,于2016年1月15日向本院起诉。本院在审理本案过程中,因原告王XX在接到预缴诉讼费通知书后,未按法律规定上交诉讼费用。依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的解释》第二百一十三条、《中华人民共和国诉讼费交纳办法》第二十二条之规定,
裁定如下:本案按撤诉处理。
代理
审判员 孙宏昌
二〇一六年一月二十三日
书 记 员 李香红 来源:百度搜索“”
王XX与王X买卖合同纠纷一审民事裁定书
{C}黑龙江省宝泉岭农垦法院民 事 裁 定 书〔2016〕黑81**民初69号原告王XX,男,汉族。被告王X,男,汉族。
原告王XX因与被告王X买卖合同任纠纷一案,于2016年1月15日向本院起诉。本院在审理本案过程中,因原告王XX在接到预缴诉讼费通知书后,未按法律规定上交诉讼费用。依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的解释》第二百一十三条、《中华人民共和国诉讼费交纳办法》第二十二条之规定,
裁定如下:本案按撤诉处理。
代理
审判员 孙宏昌
二〇一六年一月二十三日
书 记 员 李香红 来源:百度搜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