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省新化县人民法院执行结案通 知 书(2015)新法执字第147号申请执行人新化县农村信用合作联社。被申请执行人张人大。被申请执行人彭伶俐。新化县农村信用合作联社与张人大、彭伶俐借款合同纠纷一案,因双方已达成执行和解协议。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执行案件立案、结案问题的意见》第十五条之规定,该案按自动履行方式结案。
审判员 何红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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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化县农村信用合作联社与张人大、彭伶俐借款合同纠纷一案执行结案通知书
湖南省新化县人民法院执行结案通 知 书(2015)新法执字第147号申请执行人新化县农村信用合作联社。被申请执行人张人大。被申请执行人彭伶俐。新化县农村信用合作联社与张人大、彭伶俐借款合同纠纷一案,因双方已达成执行和解协议。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执行案件立案、结案问题的意见》第十五条之规定,该案按自动履行方式结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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