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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宜宾刑初字第440号

李某某危险驾驶刑事一审判决书

法院
宜宾县人民法院
裁判日期
2015-12-22
公开日期
2015-12-22
所属地区
宜宾县
案件类型
刑事案件
审理程序
一审
案由
危险驾驶
当事人
李某某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之一第一款,第六十七条第一款,第六十七条第一款,第七十二条第一款,第七十二条第一款,第七十三条第一款,第五十三条

裁判文书全文

暂未收录该文书全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