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省临沂市兰山区人民法院执 行 决 定 书(2015)临兰执字第87号本院在申请人临沂大伟园艺有限责任公司与被执行人临沂兰山区白沙埠镇郝沂宅子村民委员会农村土地承包合同纠纷一案中,查明被执行人临沂兰山区白沙埠镇郝沂宅子村民委员会(组织机构代码证号)有履行能力但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五条、《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公布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的若干规定》第一条(六)项之规定,决定如下:将临沂兰山区白沙埠镇郝沂宅子村民委员会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本决定自作出之日起生效。
二〇一五年五月二十八日 更多数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