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省莱州市人民法院 执 行 决 定 书 (2012)莱州执字第00139号 本院在执行过程中,查明被执行人王学新拒不履行本院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及违反财产报告制度。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五条、《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公布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的若干规定》第一条第(三)项、第(六)项的规定,决定如下: 将被执行人王学新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本决定自作出之日起生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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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将王学新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执行决定书
山东省莱州市人民法院 执 行 决 定 书 (2012)莱州执字第00139号 本院在执行过程中,查明被执行人王学新拒不履行本院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及违反财产报告制度。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五条、《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公布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的若干规定》第一条第(三)项、第(六)项的规定,决定如下: 将被执行人王学新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本决定自作出之日起生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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