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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蓬执字第518号

蓬莱市农村信用合作联社与杨仍志、杨涛、杨守海劳动报酬纠纷一案执行决定书

法院
蓬莱市人民法院
裁判日期
2015-05-17
公开日期
2015-06-15
所属地区
蓬莱市
案件类型
执行案件

裁判文书全文

山东省蓬莱市人民法院执 行 决 定 书(2011)蓬执字第518号本院在执行蓬莱市农村信用合作联社与杨仍志、杨涛、杨守海劳动报酬纠纷一案中查明,被执行人于波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五条、《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公布被执行人名单信息的若干规定》第一条的规定,决定如下:将杨仍志、杨涛、杨守海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本决定自作出之日起生效。

二〇一五年五月十七日 更多数据:搜索“”来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