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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祁执字第424号

申请执行人祁阳县潘市镇祥华烟花爆竹厂与被执行人王某某、陈某甲、陈某乙买卖合同纠纷执行结案通知书

法院
祁阳县人民法院
裁判日期
2015-04-14
公开日期
2015-04-14
所属地区
祁阳县
案件类型
执行案件

裁判文书全文

湖南省祁阳县人民法院执 行 结 案 通 知 书(2014)祁执字第424号本院执行的申请执行人祁阳县潘市镇祥华烟花爆竹厂与被执行人王某某、陈某甲、陈某乙买卖合同纠纷一案,被执行人已经自动履行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该案已经执行完毕。现通知如下:祁阳县人民法院(2014)祁民初字第2060号民事调解书执行完毕。

审判长  江柏林

审判员  柏抗越

审判员  张 琼

二〇一四年十二月二日

书记员  罗丹丹 更多数据:搜索“”来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