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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穗南法知民初字第499号

广东美的生活电器制造有限公司与广州市番禺区佳憬星家用电器商行、欧慰军侵害商标权纠纷2014知民初499一审民事判决书

法院
广州市南沙区人民法院
裁判日期
2015-03-20
公开日期
2015-03-20
所属地区
广州市
案件类型
民事案件
审理程序
一审
案由
侵害商标权纠纷
当事人
广东美的生活电器制造有限公司,广州市番禺区佳憬星家用电器商行,欧慰军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第一百一十八条,第一百三十四条第一款;《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2001年)》:第五十七条第一款,第六十三条,第六十四条第一款;《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标民事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四条第一款,第八条,第九条第一款,第十条,第十六条第一款,第十七条第一款

裁判文书全文

暂未收录该文书全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