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省滕州市人民法院民 事 裁 定 书(2013)滕民初字第5066号原告孙伟,男,1976年11月6日出生,汉族,司机,住滕州市。被告马运国,男,1989年10月10日出生,汉族,个体业主,住滕州市。本院在审理原告孙伟与被告马运国雇员受害赔偿纠纷一案中,因原告孙伟不预交诉讼费用。依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若干问题的意见第一百四十三条之规定,
裁定如下:本案按撤诉处理。
审判员 薛宝国
二〇一三年十二月一日
书记员 闵 凯 搜索“”
孙伟与马运国雇员受害赔偿纠纷一审民事裁定书
山东省滕州市人民法院民 事 裁 定 书(2013)滕民初字第5066号原告孙伟,男,1976年11月6日出生,汉族,司机,住滕州市。被告马运国,男,1989年10月10日出生,汉族,个体业主,住滕州市。本院在审理原告孙伟与被告马运国雇员受害赔偿纠纷一案中,因原告孙伟不预交诉讼费用。依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若干问题的意见第一百四十三条之规定,
裁定如下:本案按撤诉处理。
审判员 薛宝国
二〇一三年十二月一日
书记员 闵 凯 搜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