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深圳市福田区人民法院执 行 裁 定 书(2013)深福法执字第6648号申请执行人孙瑜,男,汉族,1983年12月12日出生。被执行人深圳市动感蓝天教育信息技术发展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张赫斌。上列申请执行人与被执行人劳动争议纠纷一案,本院作出的(2012)深福法民四初字第1582号民事判决书已发生法律效力,由于被执行人现仍未履行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申请执行人已依法向本院申请执行。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一十八条、第二百一十九条、第二百二十条的规定,
裁定如下:冻结、扣划被执行人深圳市动感蓝天教育信息技术发展有限公司的银行存款及利息等相关费用人民币26371.77元或查封、扣押其等值财产。本裁定书送达后立即发生法律效力。执行员 薛 扬
二〇一三年九月二十日
书记员 翁守成 关注公众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