滑县人民法院执 行 裁 定 书(2013)滑法执字第194号申请执行人尚卫,男,1965年4月4日生,汉族。被执行人秦自英,男,1965年9月14日生,汉族。关于尚卫申请执行秦自英离婚后财产纠纷一案中,申请执行人尚卫向法院表示可以延期执行。经审查,该意思表示系申请执行人的真实意思表示,且符合法律规定。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六条第(一)项的规定,
裁定如下:中止滑县人民法院(2011)滑民初字第139号民事判决书的执行。在执行中止的情形消失后,申请执行人可以向本院申请恢复执行。本裁定送达后即发生法律效力。
审判长 杜建青
审判员 索忠伟
审判员 杨建峰
二〇一三年九月一日
书记员 张艳梅 微信公众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