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巴南区人民法院民 事 裁 定 书(2013)巴法民初字第04766号原告成都腾王阁物业管理有限公司重庆分公司。被告王斌,男,汉族。本院在审理成都腾王阁物业管理有限公司重庆分公司诉王斌物业服务合同纠纷一案中,原告成都腾王阁物业管理有限公司重庆分公司于2013年9月28日向本院提出撤诉申请。
本院认为,原告成都腾王阁物业管理有限公司重庆分公司自愿申请撤回诉讼,经审查符合法律规定,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四十五条第一款的规定,
裁定如下:准许原告成都腾王阁物业管理有限公司重庆分公司撤回起诉。本案诉讼费25元,由原告承担。
审判员 刘漫红
二〇一三年九月二十八
书记员 李秀丽 更多数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