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阳经济技术开发区人民法院执 行 裁 定 书(2012)经开执字第169号申请执行人李文艳,女,汉族,1979年9月8日出生,住址辽宁省辽中县四方台镇。被执行人姚庆生,男,汉族,1979年12月12日出生,住址辽宁省辽中县四方台镇。申请执行人李文艳与被执行人姚庆生同居关系子女抚养纠纷一案,本院在执行过程中,因被执行人姚庆生已自动履行义务,申请执行人李文艳申请撤销该案执行。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七条(一)项规定,裁决如下:终结沈阳经济技术开发区人民法院(2011)经开民初字第1939号民事判决书的执行。本裁定送达后即发生法律效力。
审 判 长 翟延东
审 判 员 杨 松
代理
审判员 周 骥
二〇一三年八月三十一日
书 记 员 刘 聪 微信公众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