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省神木县人民法院执 行 裁 定 书(2013)神法执字第00761号申请执行人郭桂林,男,1970年10月03日生,汉族,陕西省神木县人,无业。被执行人张瑜平,男,1973年05月22日出生,汉族,陕西省神木县人,无业。本院在执行郭桂林依据陕西省神木县人民法院做出的(2013)神民初字第05204号民事调解书申请执行张瑜平民间借贷纠纷一案中,查明申请人郭桂林与被执行人张瑜平自行达成和解协议,并处理完毕,申请人郭桂林向本院提出书面申请要求撤回对被执行人张瑜平的执行申请。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七条第(一)项的规定,
裁定如下:终结陕西省神木县人民法院做出的((2013)神民初字第05204号民事调解书的执行。本裁定送达后即发生法律效力。(此页无正文)
审判长 崔建国
审判员 王志新
审判员 曹 葆
二〇一三年八月三十一日
书记员 王 军 百度搜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