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遥县人民法院执 行 裁 定 书(2013)平执字第28号申请人申某某。被执行人冀某某。本院执行的申某某申请执行冀某某侵权一案,冀某某现已自动履行完毕。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执行案件立案、结案问题的意见》第十五条之规定,该案件以自动履行方式结案。
审判员 许希斌
审判员 郝立新
审判员 郝隆梅
二〇一三年四月十三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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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某某申请冀某某物权普通执行执行裁定书
平遥县人民法院执 行 裁 定 书(2013)平执字第28号申请人申某某。被执行人冀某某。本院执行的申某某申请执行冀某某侵权一案,冀某某现已自动履行完毕。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执行案件立案、结案问题的意见》第十五条之规定,该案件以自动履行方式结案。
审判员 许希斌
审判员 郝立新
审判员 郝隆梅
二〇一三年四月十三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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