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省衢州市衢江区人民法院民 事 裁 定 书(2013)衢杜商初字第32号
原告:姜才。
被告:周小龙。本院在审理原告姜才诉被告周小龙民间借贷纠纷一案中,因原告不预交案件受理费,也未申请减交、缓交、免交。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一十八条、《诉讼费用交纳办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第四款的规定,
裁定如下:本案按撤诉处理。
审判员 周建平
二〇一三年二月六日
书记员 童 俊
姜才与周小龙民间借贷纠纷一审民事裁定书
浙江省衢州市衢江区人民法院民 事 裁 定 书(2013)衢杜商初字第32号
原告:姜才。
被告:周小龙。本院在审理原告姜才诉被告周小龙民间借贷纠纷一案中,因原告不预交案件受理费,也未申请减交、缓交、免交。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一十八条、《诉讼费用交纳办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第四款的规定,
裁定如下:本案按撤诉处理。
审判员 周建平
二〇一三年二月六日
书记员 童 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