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省淮阳县人民法院民 事 裁 定 书2013淮民初字第0731号原告杨卫斌,男,汉族,45岁,住河南省淮阳县。被告张强,男,汉族,34岁,住河南省淮阳县。本院在审理原告杨卫斌诉张强借款合同纠纷一案中,原告杨卫斌于2014年1月20日向本院提出撤诉申请。
本院认为,原告杨卫斌的申请符合法律规定。
裁定如下:准许原告撤回起诉。
审判长 李玉忠
审判员 李庆申陪审员 牛洪彬
二〇一三年一月二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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杨卫斌与张强借款合同纠纷一审民事裁定书
河南省淮阳县人民法院民 事 裁 定 书2013淮民初字第0731号原告杨卫斌,男,汉族,45岁,住河南省淮阳县。被告张强,男,汉族,34岁,住河南省淮阳县。本院在审理原告杨卫斌诉张强借款合同纠纷一案中,原告杨卫斌于2014年1月20日向本院提出撤诉申请。
本院认为,原告杨卫斌的申请符合法律规定。
裁定如下:准许原告撤回起诉。
审判长 李玉忠
审判员 李庆申陪审员 牛洪彬
二〇一三年一月二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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