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省郑州市二七区人民法院执 行 裁 定 书(2013)二七法执字第88号申请执行人卜建发。被执行人郑州强盛化工科技有限公司。本院在执行卜建发申请执行郑州强盛化工科技有限公司合同纠纷一案中,被执行人郑州强盛化工科技有限公司按照本院(2011)二七民二初字第01135号民事判决书确定的义务,已经全部履行完毕。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七条第(六)项之规定,
裁定如下:终结郑州市二七区人民法院(2011)二七民二初字第01135号民事判决书的执行。本裁定送达后立即生效。
审判长 杨 明
审判员 周 辉
审判员 井柏年
二〇一三年一月十三日
书记员 李静欢 来源:百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