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省青岛市城阳区人民法院执 行 裁 定 书(2013)城执字第232号申请执行人孙绍鸾,女,1958年9月1日生,汉族,住青岛市城阳区。被执行人孙键强,男,1981年7月10日生,汉族,住青岛市城阳区。本院在执行申请执行人孙绍鸾与被执行人孙键强债权纠纷一案中,被执行人于2013年1月5日到庭履行15000元的还款义务,申请执行人同意放弃其他案款及利息,本案结案完毕。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七条第六项的规定,
裁定如下:终结青岛市城阳区人民法院(2012)城民初字第2986号民事判决书的执行。本裁定书一经送达,即发生法律效力。
审判长 兰清芬
审判员 刘书波
审判员 蒋 涛
二〇一三年一月八日
书记员 丁 扬 更多数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