舟山市普陀区人民法院民 事 判 决 书(2012)舟普商初字第1176号原告钟历萍。委托代理人(特别授权)张友祥。被告郭亚鹤。被告陈松微。
原告钟历萍为与被告郭亚鹤、陈松微民间借贷纠纷一案,于2012年11月23日诉于本院,本院于同日立案受理后依法由
代理
审判员欧青梅适用简易程序,于2012年12月20日公开开庭进行了审理。原告钟历萍及委托代理人张友祥、被告郭亚鹤到庭参加诉讼,被告陈松微经本院依法传唤,无正当理由未到庭参加诉讼,本案依法缺席审理。现已审理终结。
原告钟历萍起诉称,两被告系夫妻关系。被告郭亚鹤因经营缺乏资金,通过原告朋友介绍于2011年3月4日向原告借款60000元,并向原告出具借条一份,双方约定借款利率为3分利。借款后,被告郭亚鹤按月利率3%向原告支付利息至2012年4月3日,后未再支付利息,也未归还借款。原告认为两被告系夫妻关系,该债务应认定为夫妻共同债务。为此,原告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依法判令两被告共同归还原告借款60000元,并自2012年4月4日起按月利率3%计付利息。审理中,原告变更要求被告支付利息的标准为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同期同档次贷款基准利率的四倍。为证明上述事实,原告向本院提供了被告郭亚鹤出具的借条和舟山市普陀区档案馆出具的档案证明单各一份,借条载明:“今借钟历萍人民币陆万元正(60000)正,利息3分厘,借款人郭亚鹤,2011.3.4日”。
被告郭亚鹤答辩称,60000元借款是其出面借的,借条也是其出具的,但借款是被告郭亚鹤和案外人丁信国一起借的,60000元也是由丁信国去拿的,利息一直由丁信国在支付,具体付了多少利息不清楚;其妻子陈松微对借款不知情,该借款也未拿到家里用,被告陈松微不应承担还款责任。被告陈松微未作答辩,亦未向本院提供任何证据,视为放弃抗辩和质证权利。对原告提供的证据,被告郭亚鹤无异议,本院经审核后依法予以认定。本院
经审理查明的事实与原告诉称一致。另查明,借款当日,被告郭亚鹤即按月利率3%向原告支付了第一个月利息1800元,借款利息均由丁信国直接支付给原告,被告郭亚鹤对已经支付的利息无异议,借款时被告郭亚鹤与他人合伙开设中介所,该中介所亦从事资金生意。
本院认为,原、被告之间的债权债务关系有被告郭亚鹤出具的借条为凭,且被告郭亚鹤予以确认,故应予以认定。原告提供借款给被告郭亚鹤,被告郭亚鹤应按照双方的约定承担归还义务。借条中未约定借款期限,故原告可随时要求被告归还,现原告要求被告归还借款,理由正当,本院予以支持,但原告在提供借款时扣除的1800元利息应作为借款本金予以抵扣。原告要求被告按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同期同档次贷款基准利率的四倍支付尚未支付的利息,未超出原、被告双方口头约定的利息标准,亦不违反国家法律规定,可予保护。关于被告陈松微责任的承担,结合被告郭亚鹤借款时从事的工作等情况,且被告陈松微对所涉债务承担未提出异议,故
本院认为,被告郭亚鹤所负上述债务应认定为夫妻共同债务。据此,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二百条、第二百零六条、第二百零七条,《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三十条之规定,
判决如下:限被告郭亚鹤、陈松微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三十日内归还原告钟历萍借款58200元,并自2012年4月4日起按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同期同档次贷款基准利率的四倍计付利息。案件受理费1300元,减半收取650元,由被告郭亚鹤、陈松微负担。
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浙江省舟山市中级人民法院[上诉案件受理费1300元(具体由舟山市中级人民法院定,多退少补)应在递交上诉状时预交,款汇舟山市中级人民法院账户,开户行:中国农业银行舟山市南珍支行,账号:88311003-0030101。上诉期届满后七日内未交纳又不提出缓交、减交、免交申请的,按自动撤回上诉处理]。
代理
审判员 欧青梅
二〇一二年十二月二十日
书 记 员 郑 盛附相关法律条文:《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二百条借款的利息不得预先在本金中扣除。利息预先在本金中扣除的,应当按照实际借款数额返还借款并计算利息。第二百零六条借款人应当按照约定的期限返还借款。对借款期限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依照本法第六十一条的规定仍不能确定的,借款人可以随时返还;贷款人可以催告借款人在合理期限内返还。第二百零七条借款人未按照约定的期限返还借款的,应当按照约定或者国家有关规定支付逾期利息。《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三十条被告经传票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的,或者未经法庭许可中途退庭的,可以缺席判决。第二百一十五条申请执行的期间为二年。申请执行时效的中止、中断,适用法律有关诉讼时效中止、中断的规定。前款规定的期间,从法律文书规定履行期间的最后一日起计算;法律文书规定分期履行的,从规定的每次履行期间的最后一日起计算;法律文书未规定履行期间的,从法律文书生效之日起计算。 更多数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