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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甬慈浒民初字第408号

黄永坤与高忠园、孙立宏提供劳务者受害责任纠纷一审民事判决书

法院
慈溪市人民法院
裁判日期
2012-12-06
公开日期
2016-12-14
所属地区
慈溪市
案件类型
民事案件
审理程序
一审
案由
提供劳务者受害责任纠纷
当事人
黄永坤,高忠园,孙立宏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侵权责任法》:第六条第一款,第二十六条;《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条,第十一条第一款,第十七条第一款,第十八条第一款,第十九条第一款,第二十条第一款,第二十一条第一款,第二十二条,第二十四条,第二十五条第一款,第二十六条第一款,第二十八条第一款;《最高人民法院关于确定民事侵权精神损害赔偿责任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八条第一款,第十条第一款

裁判文书全文

暂未收录该文书全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