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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衢开商初字第608号

徐强与项苏平民间借贷纠纷一审民事裁定书

法院
开化县人民法院
裁判日期
2012-11-20
公开日期
2014-03-10
所属地区
开化县
案件类型
民事案件
审理程序
一审
案由
民间借贷纠纷
当事人
徐强,项苏平

裁判文书全文

浙江省开化县人民法院民 事 裁 定 书(2012)衢开商初字第608号原告徐强。被告项苏平。本院在审理原告徐强诉被告项苏平民间借贷纠纷一案中,因原告徐强在规定时间内未预交诉讼费用,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零本的规定,

裁定如下:本案按撤诉处理。

审判员  姜芹

二〇一二年十一月二十日

书记员  蒋婉 更多数据:搜索“”来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