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省深州市人民法院民 事 裁 定 书(2012)深民一初字第865号原告黄世华,深州监狱狱警。被告李占良,现在深州监狱十六监区服刑。本院在审理原告黄世华与被告李占良追偿权纠纷一案中,原告黄世华于2012年10月8日以双方已自行达成和解协议为由向本院提出撤诉申请。
本院认为,原告的申请符合法律规定,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三十一条之规定,
裁定如下:准许原告黄世华撤回起诉。案件受理费165元,由原告负担。
审判员 李建勇
二〇一二年十月九日
书记员 高 锐 更多数据:
黄世华与李占良追偿权纠纷一审民事裁定书
河北省深州市人民法院民 事 裁 定 书(2012)深民一初字第865号原告黄世华,深州监狱狱警。被告李占良,现在深州监狱十六监区服刑。本院在审理原告黄世华与被告李占良追偿权纠纷一案中,原告黄世华于2012年10月8日以双方已自行达成和解协议为由向本院提出撤诉申请。
本院认为,原告的申请符合法律规定,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三十一条之规定,
裁定如下:准许原告黄世华撤回起诉。案件受理费165元,由原告负担。
审判员 李建勇
二〇一二年十月九日
书记员 高 锐 更多数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