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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深民一初字第865号

黄世华与李占良追偿权纠纷一审民事裁定书

法院
深州市人民法院
裁判日期
2012-10-09
公开日期
2014-12-30
所属地区
深州市
案件类型
民事案件
审理程序
一审
案由
追偿权纠纷
当事人
黄世华,李占良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2007年)》:第一百三十一条第一款

裁判文书全文

河北省深州市人民法院民 事 裁 定 书(2012)深民一初字第865号原告黄世华,深州监狱狱警。被告李占良,现在深州监狱十六监区服刑。本院在审理原告黄世华与被告李占良追偿权纠纷一案中,原告黄世华于2012年10月8日以双方已自行达成和解协议为由向本院提出撤诉申请。

本院认为,原告的申请符合法律规定,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三十一条之规定,

裁定如下:准许原告黄世华撤回起诉。案件受理费165元,由原告负担。

审判员  李建勇

二〇一二年十月九日

书记员  高 锐 更多数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