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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马执字第130-1号

苏马驹申请执行焦作市您兴我兴建材有限公司劳动仲裁纠纷一案执行裁定书

法院
焦作市马村区人民法院
裁判日期
2012-08-24
公开日期
2015-12-03
所属地区
焦作市
案件类型
执行案件
当事人
苏马驹,焦作市您兴我兴建材有限公司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2007年)》:第二百三十三条

裁判文书全文

焦作市马村区人民法院执 行 裁 定 书(2012)马执字第130-1号申请执行人苏马驹,男,1963年6月23日生,汉族,现住河南省修武县。被执行人焦作市您兴我兴建材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史寸莲,董事长。本院在执行苏马驹申请执行焦作市您兴我兴建材有限公司劳动争议纠纷一案中,申请人苏马驹于2012年8月24日向本院提交撤诉申请。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三十三条(一)项的规定,

裁定如下:终结马劳仲案字(2012)第16号裁决书的执行。本裁定送达后即发生法律效力。

审判长  张宏立

审判员  任亦飞

审判员  李晓峰

二〇一二年八月二十四日

书记员  毛 超 来源:百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