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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昌执字第0478号

袁某与杨某某同居关系析产纠纷一案的执行裁定书

法院
昌图县人民法院
裁判日期
2012-08-22
公开日期
2015-11-07
所属地区
昌图县
案件类型
执行案件
当事人
袁某,杨某某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2007年)》:第二百三十三条

裁判文书全文

辽宁省昌图县人民法院执 行 裁 定 书(2012)昌执字第0478号申请执行人袁某。被执行人杨某某。本院在执行袁某与杨某某同居关系析产纠纷一案中,因被执行人杨某某外出下落不明,且无财产可供执行,经申请人申请本案暂缓执行。故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三十三条一款(六)项的规定,

裁定如下:终结辽宁省昌图县人民法院(2012)昌民一初字第00139号同居关系析产纠纷一案的执行。本裁定送达后即发生法律效力。执行员  张占有

二〇一二年八月二十二日

书记员  王阿娉 微信公众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