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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裁判文书
- 2012年
- 8月
- 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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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法院
- 晋江市人民法院
- 裁判日期
- 2012-08-21
- 公开日期
- 2018-06-11
- 所属地区
- 晋江市
- 案件类型
- 民事案件
- 审理程序
- 一审
- 案由
- 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
- 当事人
- 谷爱花,林泗进,潘新林,中华联合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泉州中心支公司,泉州市日盛汽车服务有限公司,杨贵土
- 法律依据
-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第九十八条,第一百零六条第一款,第一百一十九条;《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2011年)》:第七十六条第一款;《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条例(2012年)》:第二十一条第一款;《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条例》:第二十一条第一款;《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九条第一款,第十七条第一款,第十八条第一款,第十九条第一款,第二十条第一款,第二十一条第一款,第二十二条,第二十三条第一款,第二十四条,第二十五条第一款,第二十六条第一款;《最高人民法院关于确定民事侵权精神损害赔偿责任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八条第一款;《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2007年)》:第六十四条第一款,第一百三十条
裁判文书全文
暂未收录该文书全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