唐山市丰润区人民法院执 行 裁 定 书(2011)丰执字第886号申请人刘玉增,农民。被执行人魏志好,农民。本院在执行刘玉增诉魏志好其他合同纠纷一案中,对被执行人强制执行完毕。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三十三条第六项之规定,
裁定如下:终结唐山市丰润区人民法院(2011)丰民初字第1155号民事判决书的执行。本裁定送达后即发生法律效力。
审判长 王爱敏
审判员 王荣禄
审判员 宿建东
二〇一二年八月十五日
书记员 张振忠 更多数据:搜索“”来源:
刘玉增合同纠纷执行案裁定书
唐山市丰润区人民法院执 行 裁 定 书(2011)丰执字第886号申请人刘玉增,农民。被执行人魏志好,农民。本院在执行刘玉增诉魏志好其他合同纠纷一案中,对被执行人强制执行完毕。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三十三条第六项之规定,
裁定如下:终结唐山市丰润区人民法院(2011)丰民初字第1155号民事判决书的执行。本裁定送达后即发生法律效力。
审判长 王爱敏
审判员 王荣禄
审判员 宿建东
二〇一二年八月十五日
书记员 张振忠 更多数据:搜索“”来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