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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耀执恢字第00038号

申请执行人孙玉珍与被执行人邓小民买卖合同纠纷一案执行裁定书

法院
铜川市耀州区人民法院
裁判日期
2012-08-14
公开日期
2015-09-25
所属地区
铜川市
案件类型
执行案件

裁判文书全文

铜川市耀州区人民法院执 行 裁 定 书(2012)耀执恢字第00038号申请执行人段玉珍.被执行人邓小民.申请执行人段玉珍与被执行人邓小民买卖合同纠纷一案,依据本院作出的(2009)耀法民初字第56号民事判决书,被执行人邓小民已履行完该判决书第一项内容,申请执行人段玉珍并表示对该判决第二项内容予以放弃。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三十三条第(六)项之规定,

裁定如下:终结铜川市耀州区人民法院(2009)耀法民初字第56号民事判决书的执行。本裁定送达后即发生法律效力。

审判长  王向锋

审判员  张彦锋

审判员  王建文二0一二年八月十四日

书记员  陈思峰 搜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