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安市长安区人民法院民 事 裁 定 书(2012)长民初字第03529号原告郝某某。被告蒋某某。被告贾某某。本院在审理原告郝某某诉被告蒋某某、贾某某赡养纠纷一案过程中,原告郝某某于2012年8月13日向本院递交撤诉申请。
本院认为,原告自愿撤回起诉,符合有关法律规定,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三十一条之规定,
裁定如下:准予原告郝某某撤回起诉。
审 判 长 袁军
代理
审判员 高阳
人民陪审员 卢永
二〇一二年八月十三日
书 记 员 李妍
郝某某与蒋某某、贾某某赡养纠纷一审民事裁定书
西安市长安区人民法院民 事 裁 定 书(2012)长民初字第03529号原告郝某某。被告蒋某某。被告贾某某。本院在审理原告郝某某诉被告蒋某某、贾某某赡养纠纷一案过程中,原告郝某某于2012年8月13日向本院递交撤诉申请。
本院认为,原告自愿撤回起诉,符合有关法律规定,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三十一条之规定,
裁定如下:准予原告郝某某撤回起诉。
审 判 长 袁军
代理
审判员 高阳
人民陪审员 卢永
二〇一二年八月十三日
书 记 员 李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