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省昌图县人民法院执 行 裁 定 书(2012)昌执字第0350号申请执行人于某某。被执行人邱某。本院在执行于某某与邱某民间借贷纠纷一案中,因双方当事人自行和解,申请执行人于某某撤销执行申请。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三十三条一款(一)项之规定,
裁定如下:辽宁省昌图县人民法院(2012)昌执字第0350号案件的本次执行程序终结。本裁定送达后即发生法律效力。
审判长 张子明
二〇一二年六月二十一日
书记员 王阿娉 关注公众号“”
于某某与邱某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的执行裁定书
辽宁省昌图县人民法院执 行 裁 定 书(2012)昌执字第0350号申请执行人于某某。被执行人邱某。本院在执行于某某与邱某民间借贷纠纷一案中,因双方当事人自行和解,申请执行人于某某撤销执行申请。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三十三条一款(一)项之规定,
裁定如下:辽宁省昌图县人民法院(2012)昌执字第0350号案件的本次执行程序终结。本裁定送达后即发生法律效力。
审判长 张子明
二〇一二年六月二十一日
书记员 王阿娉 关注公众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