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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雁民初字第02866号

尚某与辛某离婚纠纷一审民事裁定书

法院
西安市雁塔区人民法院
裁判日期
2012-06-13
公开日期
2014-12-24
所属地区
西安市
案件类型
民事案件
审理程序
一审
案由
离婚纠纷
当事人
尚某,辛某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2007年)》:第一百三十一条第一款

裁判文书全文

西安市雁塔区人民法院民 事 裁 定 书(2012)雁民初字第02866号原告尚某。被告辛某。本院在审理原告尚某与被告辛某离婚纠纷一案中,原告尚某于2012年6月13日自愿向本院提出撤诉申请。

本院认为,原告尚某申请撤诉,系其真实意思表示,符合法律相关规定,本院依法予以准许。兹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三十一条之规定,

裁定如下:准许原告尚某撤回起诉。本案案件受理费300元,由原告减半负担。

审判员  景振宇

二〇一二年六月十三日

书记员  魏张红 更多数据:搜索“”来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