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安市碑林区人民法院执 行 裁 定 书(2012)碑执字第00638-1号申请执行人宋盛明,男,1943年5月14日出生,汉族。被执行人张爱荣,女,1945年9月26日出生,汉族。本院受理的申请执行人宋盛明与被执行人张爱荣确权纠纷一案,本院(2012)碑民三初字第00379号民事调解书已发生法律效力,权利人已申请强制执行。本案在执行过程中,已为申请人办理相关房产过户手续,现已执行完毕。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三十三条第(六)项之规定,
裁定如下:本院(2012)碑民三初字第00379号民事调解书终结执行。本裁定送达后即发生法律效力。(此页无正文)
审 判 长 梅 宏 枝
代理
审判员 夏怀山
代理
审判员张冰
二〇一二年六月二日
书 记 员 王 勇 来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