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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绍诸牌商初字第98号

沈某某与冯某某买卖合同纠纷一审民事裁定书

法院
诸暨市人民法院
裁判日期
2012-03-21
公开日期
2015-12-30
所属地区
诸暨市
案件类型
民事案件
审理程序
一审
案由
买卖合同纠纷
当事人
沈某某,冯某某

裁判文书全文

浙江省诸暨市人民法院民 事 裁 定 书(2012)绍诸牌商初字第98号

原告:沈某某。

被告:冯某某。本院在审理原告沈某某与被告冯某某买卖合同纠纷一案中,因本案被告冯某某涉嫌刑事犯罪,尚未审结,本案宜中止审理。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三十六条第一款第(六)项之规定,

裁定如下:本案中止诉讼。

代理

审判员  肖志姣

二〇一二年三月二十一日

书 记 员  张 迪 来源:百度搜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