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市武侯区人民法院民 事 裁 定 书(2012)武侯民初字第1465号原告厦门海翼融资租赁有限公司。被告邓国剑。被告廖聆均。本院在审理原告厦门海翼融资租赁有限公司与被告邓国剑、廖聆均融资租赁合同纠纷一案中,因原告厦门海翼融资租赁有限公司无正当理由逾期未缴纳诉讼费用。依照《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若干问题的意见》第一百四十三条之规定,
裁定如下:本案按自动撤诉处理。
代理
审判员 刘潺潺
二〇一二年三月二十一日
书 记 员 杨长懿 来源:百度“”
厦门海翼融资租赁有限公司诉邓国剑、廖聆均融资租赁合同纠纷一审民事裁定书
成都市武侯区人民法院民 事 裁 定 书(2012)武侯民初字第1465号原告厦门海翼融资租赁有限公司。被告邓国剑。被告廖聆均。本院在审理原告厦门海翼融资租赁有限公司与被告邓国剑、廖聆均融资租赁合同纠纷一案中,因原告厦门海翼融资租赁有限公司无正当理由逾期未缴纳诉讼费用。依照《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若干问题的意见》第一百四十三条之规定,
裁定如下:本案按自动撤诉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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审判员 刘潺潺
二〇一二年三月二十一日
书 记 员 杨长懿 来源:百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