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省靖边县人民法院执 行 裁 定 书(2012)靖法执字第00046号申请执行人吕代山,男,1970年11月5日生,汉族,农民,住靖边县东坑镇。被执行人吕贵山,男,1968年1月1日生,汉族,农民,住靖边县东坑镇。被执行人吕峰山,男,1969年7月29日生,汉族,农民,住靖边县东坑镇。被执行人吕军山,男,1969年8月24日生,汉族,农民,住靖边县东坑镇。被执行人熊国华,男,1967年1月19日生,汉族,农民,住靖边县东坑镇。被执行人熊国恩,男,1971年12月9日生,汉族,农民,住靖边县东坑镇。本院作出的(2011)靖民初字第1908号民事判决书已发生法律效力,申请执行人吕代山据此向本院申请强制执行。本院在向五被执行人送达执行通知书前,申请执行人吕代山于2012年3月15日向本院书面提出撤销执行申请,经审查,该申请符合法律规定,本院准予。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三十三条第(一)项的规定,
裁定如下:终结靖边县人民法院(2011)靖民初字第1908号民事判决的执行。本裁定送达后即发生法律效力。(此页无正文)
审判长 雷斌琦
审判员 折宝明
审判员 罗振林
二〇一二年三月十五日
书记员 高 昆 来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