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壮族自治区桂林市叠彩区人民法院执 行 裁 定 书(2012)叠民执字第32号
申请执行人:唐某。
被执行人:伍某。本院在执行唐某诉伍某离婚纠纷一案中,现申请执行人申请执行的房产过户已经和解执行完毕。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三十三条第(六)项的规定,
裁定如下:终结(2012)叠民执字第32号案件的执行。本裁定送达后即发生法律效力。
审判长 吴奇
审判员 文华
审判员 胡玮
二〇一二年二月十六日
书记员 王芸 更多数据:搜索“”来源:
唐某与伍某特殊程序执行裁定书
广西壮族自治区桂林市叠彩区人民法院执 行 裁 定 书(2012)叠民执字第32号
申请执行人:唐某。
被执行人:伍某。本院在执行唐某诉伍某离婚纠纷一案中,现申请执行人申请执行的房产过户已经和解执行完毕。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三十三条第(六)项的规定,
裁定如下:终结(2012)叠民执字第32号案件的执行。本裁定送达后即发生法律效力。
审判长 吴奇
审判员 文华
审判员 胡玮
二〇一二年二月十六日
书记员 王芸 更多数据:搜索“”来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