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省西安市长安区人民法院民 事 裁 定 书(2012)长民初字第04588号原告崔复新。被告崔鹏。本院在审理原告崔复新与被告崔鹏排除妨碍纠纷一案中,因原告崔复新现卧病在床,神志不清,已丧失了诉讼行为能力,尚未确定法定代理人。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三十六条第(二)项之规定,
裁定如下:本案中止诉讼。
审 判 长 倪 琳
审 判 员 牛毅虎
代理
审判员 史红梅
二〇一二年二月十四日
书 记 员 刘康柱 更多数据:
崔复新与崔鹏排除妨碍纠纷一审民事裁定书
陕西省西安市长安区人民法院民 事 裁 定 书(2012)长民初字第04588号原告崔复新。被告崔鹏。本院在审理原告崔复新与被告崔鹏排除妨碍纠纷一案中,因原告崔复新现卧病在床,神志不清,已丧失了诉讼行为能力,尚未确定法定代理人。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三十六条第(二)项之规定,
裁定如下:本案中止诉讼。
审 判 长 倪 琳
审 判 员 牛毅虎
代理
审判员 史红梅
二〇一二年二月十四日
书 记 员 刘康柱 更多数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