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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镜执字第1088号

周某与孙某婚姻家庭、继承纠纷执行裁定书

法院
安徽省芜湖市镜湖区人民法院
裁判日期
2011-11-28
公开日期
2015-12-08
所属地区
安徽省芜湖市
案件类型
执行案件
审理程序
执行实施
案由
婚姻家庭、继承纠纷
当事人
周某;孙某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2007年)》:第二百一十八条第一款;《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2007年)》:第二百一十八条第二款

裁判文书全文

安徽省芜湖市镜湖区人民法院 执 行 裁 定 书 (2011)镜执字第1088号 申请执行人周某,女,1980年2月6日出生。 被执行人孙某,男,1979年8月13日出生。 本院依据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芜湖市镜湖区人民法院(2011)镜民一初字第406号民事判决书,于2011年11月7日向被执行人发出执行通知,但被执行人至今未按执行通知履行生效法律文书所确定的义务。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一十八条之规定,

裁定如下: 冻结被执行人孙某银行存款。 本裁定送达后立即发生法律效力。 执行员 王 伟

二〇一一年十一月二十八日

书记员 肖雪梅 更多数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