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安市碑林区人民法院民 事 裁 定 书(2011)碑民一初字第01113号原告刘兰芳。被告李振亚。本院在审理刘兰芳李振亚服务合同纠纷一案中,原告刘兰芳于向本院提出撤诉申请。
本院认为,原告刘兰芳的撤诉申请符合法律规定。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三十一条第一款的规定,
裁定如下:“准许原告刘兰芳撤回起诉。
审判员 王旭
二〇一一年十一月二十三日
书记员 田丽 更多数据:
刘兰芳与李振亚服务合同纠纷一审民事裁定书
西安市碑林区人民法院民 事 裁 定 书(2011)碑民一初字第01113号原告刘兰芳。被告李振亚。本院在审理刘兰芳李振亚服务合同纠纷一案中,原告刘兰芳于向本院提出撤诉申请。
本院认为,原告刘兰芳的撤诉申请符合法律规定。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三十一条第一款的规定,
裁定如下:“准许原告刘兰芳撤回起诉。
审判员 王旭
二〇一一年十一月二十三日
书记员 田丽 更多数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