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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9)衢龙商破字第2-13号

浙江天听亚伦纸业集团有限公司管理人与债权纠纷破产民事裁定书

法院
龙游县人民法院
裁判日期
2011-11-23
公开日期
2014-03-03
所属地区
龙游县
案件类型
民事案件
审理程序
其他
案由
合同、无因管理、不当得利纠纷
当事人
浙江天听亚伦纸业集团有限公司管理人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2006年)》:第一百二十条第一款

裁判文书全文

浙江省龙游县人民法院民 事 裁 定 书(2009)衢龙商破字第2-13号

申请人:浙江天听亚伦纸业集团有限公司管理人。2012年11月22日,浙江天听亚伦纸业集团有限公司管理人向本院提出申请,称其依照(2009)衢龙商破字第2-11号民事裁定书(按照经第三次债权人会议通过并经本院裁定认可的破产财产分配方案),经过二次分配,已对破产财产分配完结。请求本院终结浙江天听亚伦纸业集团有限公司破产程序。

本院认为,浙江天听亚伦纸业集团有限公司管理人依照(2009)衢龙商破字第2-11号民事裁定书(按照经第三次债权人会议通过并经本院裁定认可的破产财产分配方案),经过二次分配,已对破产财产分配完结,现请求本院终结浙江天听亚伦纸业集团有限公司破产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相关规定。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第一百二十条之规定,

裁定如下:终结浙江天听亚伦纸业集团有限公司破产程序。本裁定自即日起生效。

审判长  傅建华

审判员  王瑜群

审判员  方雪林

二〇一一年十一月二十三日

书记员  张渝琳 微信公众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