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安市碑林区人民法院民 事 裁 定 书(2011)碑民一初字第01089号原告高巧利。被告张国明。本院在审理高巧利张国明生命权、健康权、身体权纠纷一案中,原告高巧利于向本院提出撤诉申请。
本院认为,原告高巧利的撤诉申请符合法律规定。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三十一条第一款的规定,
裁定如下:“准许原告高巧利撤回起诉。
审判员 王旭
二〇一一年十一月二十二日
书记员 田丽 微信公众号“”
高巧利与张国明生命权、健康权、身体权纠纷一审民事裁定书
西安市碑林区人民法院民 事 裁 定 书(2011)碑民一初字第01089号原告高巧利。被告张国明。本院在审理高巧利张国明生命权、健康权、身体权纠纷一案中,原告高巧利于向本院提出撤诉申请。
本院认为,原告高巧利的撤诉申请符合法律规定。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三十一条第一款的规定,
裁定如下:“准许原告高巧利撤回起诉。
审判员 王旭
二〇一一年十一月二十二日
书记员 田丽 微信公众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