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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浙绍商终字第760号

相立忠与张英明、黄月芳民间借贷纠纷二审民事裁定书

法院
浙江省绍兴市中级人民法院
裁判日期
2011-11-16
公开日期
2014-10-14
所属地区
浙江省绍兴市
案件类型
民事案件
审理程序
二审
案由
民间借贷纠纷
当事人
相立忠,张英明,黄月芳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2007年)》:第一百五十四条,第一百四十条第一款

裁判文书全文

浙江省绍兴市中级人民法院民 事 裁 定 书(2011)浙绍商终字第760号

上诉人(原审原告):相立忠。

被

上诉人(原审被告):张英明。

被

上诉人(原审被告):黄月芳。

上诉人相立忠为与被上诉人张英明、黄月芳民间借贷纠纷一案,不服诸暨市人民法院(2011)绍诸商初字第1462号民事裁定,向本院提起上诉。本案在审理过程中,上诉人相立忠向本院提出撤回上诉的申请。

本院经审查认为,上诉人相立忠申请撤回上诉,系对其诉讼权利的正当处分,符合有关法律规定,应予准许。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五十四条、第一百四十条第一款第(五)项之规定,

裁定如下:准许上诉人相立忠撤回上诉。本裁定为终审裁定。

审 判 长  魏晓法

审 判 员  董 伟

代理

审判员  张 帆

二〇一一年十一月十六日代理

书记员  裘青清 搜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