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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陇执字第00476号

秋林姐诉王博、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西安市临潼支公司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执行裁定书

法院
陇县人民法院
裁判日期
2011-11-13
公开日期
2014-12-24
所属地区
陇县
案件类型
执行案件
当事人
秋林姐,王博,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西安市临潼支公司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2007年)》:第二百三十三条

裁判文书全文

陕西省陇县人民法院执 行 裁 定 书(2011)陇执字第00476号申请人秋林姐,女,生于1946年12月28日,汉族,陕西省陇县人,农民。委托代理人苏会平,男,生于1969年7月10日,汉族,陕西省陇县人,农民。系秋林姐之子。被执行人王博,男,生于1986年7月18日,汉族,陕西省陇县人。被执行人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西安市临潼支公司。负责人王晓林,任该公司经理。本院在执行秋林姐诉王博、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西安市临潼支公司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一案中,被执行人王博、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西安市临潼支公司已向本院交来案件执行款44957.8元及案件诉讼费579元,并已发还申请人秋林姐案件款21078元及诉讼费579元,发还王博超付款23649.8元。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三十三条第(六)项之规定,

裁定如下:终结本院(2011)陇民初字第00564号民事判决书的执行。本裁定送达后即发生法律效力。

审判员  张旭锋

二〇一一年十一月十三日

书记员  高 芳 微信公众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