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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茂化法民初字第1344号

吕亚贵与杨木庆买卖合同纠纷一审民事裁定书

法院
化州市人民法院
裁判日期
2011-09-19
公开日期
2014-12-29
所属地区
化州市
案件类型
民事案件
审理程序
一审
案由
买卖合同纠纷
当事人
吕亚贵,杨木庆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2007年)》:第一百零七条第一款

裁判文书全文

广东省化州市人民法院民 事 裁 定 书(2011)茂化法民初字第1344号原告吕亚贵。被告杨木庆。本院在审理原告吕亚贵诉被告杨木庆买卖合同纠纷一案中,因原告吕亚贵不预交诉讼费。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零七条的规定,

裁定如下:本案按撤诉处理。

审判员  李东帅

二〇一一年九月十九日

书记员  钟林艳 来源:百度搜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