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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莲民二初字第1050号

原告杨章成与被告西安世园投资(集团)有限公司、西安市消防支队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一案一审民事裁定书

法院
西安市莲湖区人民法院
裁判日期
2011-08-25
公开日期
2015-09-28
所属地区
西安市
案件类型
民事案件
审理程序
民事一审
当事人
杨章成;西安世园投资(集团)有限公司;西安市消防支队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2007年)》:第五十二条;《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2007年)》:第一百三十一条第一款;《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2007年)》:第一百三十一条第二款

裁判文书全文

西安市莲湖区人民法院民 事 裁 定 书(2011)莲民二初字第1050号原告杨章成。委托代理人刘彭,陕西博硕律师事务所律师。被告西安世园投资(集团)有限公司。被告西安市消防支队。负责人贾西海,该支队支队长。本院在审理原告杨章成与被告西安世园投资(集团)有限公司、西安市消防支队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一案中,原告杨章成于2011年8月19日向本院提出撤诉申请。

本院认为,原告自愿申请撤诉,符合有关法律规定,依法应予准许。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五十二条、第一百三十一条之规定,

裁定如下:准许原告杨章成撤回起诉。诉讼费1584元,全部退还原告。

代理

审判员  赵兴华

二〇一一年八月二十五日

书 记 员  张 帆 微信公众号“”